馬立明
  應該說,有需求就有市場。五類車首先還是滿足了市民的需求,所以才屢禁不絕。前文提到,公共交通總有空白時段,比如說夜晚11點之後,而個性化的服務又跟不上(晚上很多地方都打不到車),市民被迫選擇五類車。市民在上車前也知道五類車不安全,但在困境面前,不得不做妥協。這就出現一個悖論:如果五類車被禁了,市民出行的難題又怎麼解決?
  由於在廣州做了幾年的夜班編輯,因此筆者對深夜外出還算有點經驗。在黑暗裡,筆者總見到傳說中的“五類車”——電動車、摩托車、三輪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、改裝(拼裝、報廢)車。深夜,在交警下班之後,他們便霸占了城市的馬路,開始了他們的狂歡。
  他們會給你帶來一定的方便。當公交地鐵停運、出租車遲遲不出現之時,“五類車”就會開到你面前。司機神秘兮兮地問你目的地,然後是一番討價還價。或許他會宰你,但不管怎麼說,他們的出現,對深夜中歸心似箭的你來說,是一個福音。至少,你回家有望。
  他們也會給你帶來一定的危險。作為行人,你必須時刻警惕他們的橫衝直撞、穿街過巷。逆行、闖紅燈對他們來說是小菜一碟。如果你搭上了他們的車,恐怕也是一場驚心動魄之旅。筆者一次搭上“摩的”,那位十幾歲的司機遠遠看到警察執法,一踩油門狂奔,路上險些還撞了人,讓筆者體驗了一番“速度與激情”。如此不靠譜,一旦出了交通事故,如何承擔呢?
  不僅如此,一些三輪車、改裝車的運營,同樣存在各種隱患。他們的車架子本身就不結實,筆者擔心它會隨時散架。有的車子一下子拉五個人,開起來搖搖晃晃,步履維艱。這樣一輛破車,但在馬路上又霸氣十足,表現粗暴,同情又瞬間轉為厭惡……
  左右權衡,還是禁吧。早在8年前,廣州就實行“禁摩”了。今天它死灰復燃,有關部門恐怕還得加強執法。昨天,市裡有關領導批示,需要集中力量整治“五類車”這個老大難問題,要下大決心,認真研究解決辦法,常抓不懈。同時,要建立多部門協作的機制,並開展專項整治。
  筆者相信,只要有決心,要治五類車不難。但值得我們思考的是,五類車為何在近年來死灰復燃?背後有什麼玄機?
  應該說,有需求就有市場。五類車首先還是滿足了市民的需求,所以才屢禁不絕。前文提到,公共交通總有空白時段,比如說夜晚11點之後,而個性化的服務又跟不上(晚上很多地方都打不到車),市民被迫選擇五類車。市民在上車前也知道五類車不安全,但在困境面前,不得不做妥協。這就出現一個悖論:如果五類車被禁了,市民出行的難題又怎麼解決?
  作為官方認可的出行個性化服務提供者,出租車應當填補這個空白。但讓人不解的是,夜裡的出租車並不總是那麼“溫情”。且不說出租車蹤影難覓,就算有也屢遭拒載。筆者也遇到過上下九、珠江新城等繁華地段無車可搭的尷尬,一群市民只能不顧節操搶出租,場面混亂,險象環生。出租車不給力,確實是廣州城市服務的一塊短板。
  另一種思路是便民車。據報道,2元一次的便民車有效地解決了“最後一公里”,也擠壓了五類車的空間。但與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相同的弊端是,便民車也只能日間使用,對於廣大有夜間出行需要的市民,也是派不上用場。能否延長便民車的使用時間?讓它能在關鍵時刻為民眾解困?
  順著這個思路,筆者有一個想法,能否發展一種持證上崗的三輪車?也就是說,對於這種問題車輛,不用“堵”而用“疏”,將其納入公共交通的範疇。首先,將“五類車”逐一“體檢”,危險繫數高的車輛要堅決淘汰。而一些相對安全、堅固的三輪車,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可以上崗。這些車輛的司機,必須經過統一嚴格培訓,考證上崗。他們運營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。一旦出現超速、闖紅燈、逆行等情況,立即吊銷牌照。同時,必須明確收費標準,根據距離收費,不要再與乘客因價格問題糾葛不清。如此一來,既滿足了市民的出行需要,又能讓原來“五類車”的司機光明正大地賺錢,是不是一箭雙雕?
  社會建設,有時需要換換腦,單純地“禁”有時只會帶來反效果。事物總有正反兩面,聰明的城市管理者擇優而用之,可以將壞事變成好事。就像火的使用,用不好的話,燒著自己;用得好,極大地促進了人類文明的發展。
  (作者為政治學博士,資深評論員)  (原標題:治理“五類車” 不能光靠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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