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言者 圖/春鳴
  因自己孩子在幼兒園被同班小朋友欣欣(化名)抓傷,母親劉某多日後都無法釋懷,一天,趁老師不註意,她偷偷溜進教室,將欣欣臉頰兩側各抓出一道血痕。家長聞知後報警。警方隨後介入調查,劉某承認了錯誤,但雙方因賠償問題談不攏,事情一直未解決。(據《華商報》)
  黃口小兒打架,和小狗小貓咬架差不多,當不得真的。而大多家長的態度,也就是拉開算了,即便孩子有點表皮小傷,也不會太計較,畢竟,那是懵懂孩子幼時免不了的經歷。這位家長倒好,自己孩子受點小傷,不僅耿耿於懷,而且,親自出馬“替兒出征”報仇,這真好似幼兒園來了個大灰狼,實在是不該呀!還好,只是抓傷對方孩子,如果傷害再重點,那就涉嫌違法,侵犯兒童權益,要吃官司了。況且,母親如此“身先士卒”,對孩子的示範效應又會如何?
  言者  (原標題:護犢心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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